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验收的通知
莆市农机[2008]34号
各县(区)农机总站(站)、北岸经济发展局:
为全面总结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市农机总站《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市农机[2008]20号)文件要求,经莆田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对全市七个县区(管委会)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验收内容
《莆田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莆市农机[2008]20号)中明确规定的十六项有关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二、督查验收人员
抽调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建督查验收组,张国霖站长任组长,俞国兴、林金树、李丽琼、陈朝璋为成员,赴各县(区、管委会)开展督查验收。
三、督查验收时间
7月17日——18日市农机总站将对各县(区、管委会)农机部门进行督查验收,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督查验收办法
采取现场督查、查阅有关资料、核对相关数据等。
五、其他事项要求
各县区要准备以下材料:
1、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材料(一式五份)。
2、在专项督查中受到各级通报要求整改的问题具体落实情况(包括办法、措施、成效等)。
3、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情况汇总表(莆市农机[2008]23号文件表四)。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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