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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做好农机务农宣传,及时报送务农进度和宣传报道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务农进度,并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农机务农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农机、支持农机、发展农机的良好氛围。春耕期间,各县区(管委会)农机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从三月份起至春耕结束,在每周五上午前向市农机总站报送《春耕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度表》(附件),传真:0594-2292795;Emal:fjptam@163.com。要通过农业部农机化司农机化政务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各地农机部门春耕备耕和抗灾救灾工作动态、典型和先进事迹,并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农忙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小结材料并会同《春耕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度表》,于5月7日前报送省局监督管理科。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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